
中国文化艺术研究中心聘请会员启示
中国文化艺术研究中心是从事中国艺术学科研究、教育、宣传、推广、交流的学术团体,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区政府批准注册成立。它侧重于中国美术、书法的研究,以开展海外艺术交流为主导方向。通过举办“中国奥运年奖· 书画大赛” 公益活动,完成由中外书画家2008件作品连接而成的2008米书画长卷。2008年5月,中国文化艺术研究中心与北京大学“中国现代艺术档案”、吴作人国际美术基金会、亚洲艺术基金会等共同发起“中国艺术家‘震后造家’行动”。并联络在澳大利亚、美国的海外友好艺术团体,向“北京奥运特刊-重建校园援助行动”义捐书画100多件援助赈灾。
为适应新世纪书画文化艺术事业发展的需要,充实专业队伍,推出时代精品,现向各地诚邀会员、团体会员。有关应聘条件、报名、考核、录取及受聘待遇的实施办法如下:
个人会员
(一)应聘条件
1、应聘者应为年龄在16岁以上的中国画画家、书法家、书画教育家,以及具有相当实力的人士。
2、具有较强的创作能力,在国内外大型展览中有获奖记录。
3、本人在中国文化艺术研究中心主办的大赛展览中有获奖记录者。
4、学生在中国文化艺术研究中心主办的大赛展览中有获奖记录的指导老师。
5、中国美术家协会、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优先。
(二)报名手续
应聘者报名时按通讯地址寄交以下材料(信封左下角写上“应聘”):
1、填写《 中国文化艺术研究中心会员书画家申请登记表》。 2、身份证复印件一张、一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照片背后写上姓名﹚、作品照片2~5张﹙有 条件者将作品照片以邮件方式发到以下邮箱﹚。 3、各种学历证书、资格证书、获奖证书、报刊发表资料复印件。
(三)考核程序
1、由艺术创作委员会根据招聘人才的条件和标准对应聘者的报名材料从基本情况(年龄、学历、职称等)、创作成就、参展获奖记录、作品、学术论文等方面进行初审。
2、由主席会议进行复审。
3、审核期为7个工作日。通过审核后将通知应聘者。
4、中国文化艺术研究中心执行会员制体制,凡会员须按章缴纳会费。
(四)受聘待遇
1、一经聘用,颁发《中国文化艺术研究中心会员书画家》证书。
2、邀请具有相当实力的艺术家担任理事、常务理事、艺术创作委员会副主任等职务和名誉职务。
3、免费入编《中国当代艺术家名录》网络版,在中国文化艺术研究中心网站建立个人艺术馆专页,发布个人照片、艺术简介和作品。社会各界均可通过国际互联网查阅书画家的资料。
4、免费在中国文化艺术研究中心网站发表学术论文。
5、中国文化艺术研究中心在国内和香港、澳大利亚、美国等世界多个国家和地区有合作联盟机构,书画家可优先参加中国文化艺术研究中心在国内和国际间举办的展览交流活动。
6、经具体申请,中国文化艺术研究中心可作为书画家举办展览、出版画册等学术活动的主办单位。
团体会员
中国文化艺术研究中心各地文艺研究中心
中国文化艺术研究中心各学术创作中心
中国文化艺术研究中心艺术教育基地
一、申办方法
团体会员由本会邀请。
二、会员权利 1、颁发中国文化艺术研究中心团体会员证书; 2、团体会员毎月一次在中国文化艺术研究中心网站发布信息、论文及作品,发布内容以电子邮件方式提交,经审核后上传; 3、团体会员单位负责人同时成为中国文化艺术研究中心职务会员,颁发会员证,享有会员书画家的同等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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